乐清北白象枪击案宣判2名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通讯员 钟轩 本报记者 余春红
本报讯 持枪催讨赌债,致1人死亡、3人重伤、2人轻伤的乐清北白象坂塘村枪击案,6月13日在温州中院一审宣判。11名被告人中有2名主犯被判处死刑,另有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,其余被告人被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。 令人震惊的枪击案发生在2006年。经法院一审查明,当年9月,乐清农民郑阿建与陈某(在逃)产生巨额“六合彩”赌债纠纷。郑阿建多次纠集王小飞等人带着火药枪寻找陈某。同年10月5日,郑阿建得知方某是陈某的合伙人,于是预谋次日寻找方某索债。第二天下午,郑阿建、王小飞等多人携带五连发火药枪、自制手枪、刀具等,赶到乐清北白象镇坂塘村方某家索债。方某及部分村民闻讯赶来,于是双方发生冲突。这时,周某、陈某便用自制手枪对方某等射击;王小飞则用五连发火药枪向其他村民射击,致1名村民死亡、3人重伤、2人轻伤。 |